水利部办公厅文件
办建管[2007]238号
各流域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核查承担单位:
根据中央提出用2到3年时间基本完成现有大中型和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的要求,我部会同有关部委于近期编制了《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报告》(以下简称专项规划)。经研究,决定对专项规划所列项目继续开展安全鉴定核查工作。大中型水库安全鉴定核查工作由水利部大坝安全管理中心等单位分片承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水利(水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承担本行政区域内小型水库安全鉴定核查工作。核查工作必须在2008年4月底以前完成。各流域机构对小型水库安全鉴定和核查要加强检查。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各核查承担单位按新的分工进行核查。
现将《全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专项规划项目大坝安全鉴定成果核查实施方案》(见附件)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七年十月二十一日